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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领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

江** 黑龙江-黑河 子女抚养咨询 2020.10.03 09:09:51 346人阅读

残疾人领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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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残疾人领养孩子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二)年满三十五周岁。
(三)无子女。
(四)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符合上述领养孩子条件的残疾人朋友,可以到孤儿院领养孩子了。但是,还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领养孩子必须办理领养登记。没有经过办理合法领养登记的领养关系是不成立的,不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nbsp;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残疾人领养小孩的条件是:
1、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有扶养能力、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年满三十周岁;
2、被收养满足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未成年等条件;
3、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您好,针对您的残疾人领养小孩的条件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残疾人只要满足了收养法中的条件是可以领养孩子的,收养时为了避免纠纷应当与当事人签订领养协议。残疾人领养孩子条件有: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民事活动且精神正常的人
(2)收养人年满35周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条:“收养人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是无子女;二是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是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是年满三十周岁”的规定,收养人必须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条
收养人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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