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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承诺包含什么

乔* 河南-周口 公司经营纠纷咨询 2020.10.01 18:24:47 400人阅读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承诺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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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对董事的承诺
(1)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上市公司向董事提供的资料,上市公司及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2)上市公司应提供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董事发表的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3)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4)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5)上市公司应当给予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6)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2020-10-01 18:26:47 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承诺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对董事的承诺
(1)上市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上市公司向董事提供的资料,上市公司及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2)上市公司应提供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董事发表的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3)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4)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5)上市公司应当给予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6)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承诺
(1)上市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上市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上市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上市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2)上市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3)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4)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
(5)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6)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董事
所谓董事,是指于公司股东且不在公司中内部任职,并与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者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系,并对公司事务做出判断的董事。也有观点认为,董事应该界定为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之外不再担任该公司任何其他职务,并与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做出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的董事。中国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认为,上市公司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董事的特别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迩来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提议召开董事会;
5、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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