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当地村委提出申请,同意后到国土局去办理宅基地登记手续。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农民建房用地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土地管理地方法律中规定,不得超越批准建房。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2、一户1子(女)有1处以上(含1处)宅基地的;
3、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4、年龄未满18周岁,又不具备分户条件的;
5、虽在农村居住而户口未迁来当地的;
6、其他规定不应建房和安排宅基地用地的。
村民因住房出卖、出租而使宅基地达不到标准、或丧失宅基地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但因两户的宅基地都达不到标准而相互调剂,经过批准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严禁利用建住宅为名搞房地产开发和炒房地产的行为。对将现有住宅改为经营场所的,除了不再批准新的宅基地外,还应按其经营场所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经营之日起,核收土地使用费。对于户口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应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另外,城镇职工要求自费建房应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经地政部门批准后统一征地、建房,不准私自到农村买地、租地建房。
宅基地建房新规 1、属于危房改造范围 危房改造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扶贫项目,所以符合危房改造范围的,是可以申请建房的。并且如果是统计在册的危房或者经过政府认可的危房,都可以向村委申请危房改造补助。如果是低保户等,最高可以获得5万元左右的补助,一般情况下也能拿到2万左右的补助。 2、房子需要重新翻建 这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房子已经比较旧了或者孩子结婚需要盖新房,可以在原来宅基地上翻建。这也是农村建房大多数的原因,不过想在申请宅基地建房不困难的了,因为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在宅基地确权之前,建房相对还是比较快的,确权之后要按照规定执行,这里面的道道不用多说。 3、通过分户后盖新房 在农村,很多子女还是和父母一起生活的,独生子女还是比较少的。现在农村一户有两个儿子的很多,必然每家拥有不止一处宅基地,所以这种情况通过分户之后,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目前是可以的。如果没有宅基地,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分户之后申请宅基地建房。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