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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走账到别人账上,那人自己取走了,那人犯罪了吗

贺** 吉林-松原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30 20:45:01 336人阅读

公司走账到别人账上,那人自己取走了,那人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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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账户使用私人账户是不合法的。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
第六十五条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
(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
(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
(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公司使用个人走账这种行为违反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
(一)
(四)条,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属于不合法行为。

2020-09-30 20:46:01 回复

【法律意见】
刑法上构成侵占罪,民法上构成侵犯物权。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到。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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