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现在要做的是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前只有律师才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如果案件移送到了检察院、法院的话,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权益。如果你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联系我,点击我头像,获取我的联系方式,我是申律师,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原告也就是行政相对人,行政诉讼法只是要求的负责人出庭,并没有要求原告的法人出庭,原告可以直接委托自己的员工或律师参加诉讼。参考法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被诉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行政诉讼法解释》第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负责人”,包括的正职和副职负责人。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
您好!要提供关系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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