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顾问 本人目前在一家私人小型酒店做店长工作已经半年 已经过试用期 月薪6000 入职时酒店都是单体经营 合同上面具体没有写明工作有出差以及任何考核要求和各种外加要求 现在酒店股东加入了一家连锁品牌酒店 加入之前本人没有知情 而且也没有说要辞退我的意思 现在加入以后 加盟方人力资源部提出各种要求 出差 考核 各种附加条件迫使我主动离职 用他们的店长 经与酒店老板协商 他们也采取加盟商的意见 使用他们特派店长 使我不能胜任工作提出主动离职 我觉得个人是被强迫离职 如果我主动离职 今天是最后工作日 现在想咨询一下 能否向酒店房提出离职赔偿 至少三个月薪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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