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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期已到,租户不肯搬走也不交租金,怎么办?

朱** 台湾-嘉义市 房屋租赁咨询 2020.09.29 19:13:00 497人阅读

门面租期已到,租户不肯搬走也不交租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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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建议向提讼,请求判令:
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承租人给付欠缴的房屋租金,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3、案件受理费由对方承担。
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或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搬走,你也可以向,请求判令承租人腾房,并赔偿损失,受理费仍由对方承担。判决生效且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搬的,你就可以请求强制执行,由来强制其迁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2020-09-29 19: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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