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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案开庭审理之前,原告和被告的证据是公开的吗?可以相互看对方的证据吗证据吗?

郑* 新疆-乌鲁木齐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9 17:45:21 19708人阅读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之前,原告和被告的证据是公开的吗?可以相互看对方的证据吗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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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双方可以相互看对方的证据。
1、经当事人申请,人民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2、人民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
3、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4、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2020-09-29 17:46: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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