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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只有一方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过错情形的,另一方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2、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该由双方进行分割;对于男方父母的债务,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女方不需承担,也不需要进行赔偿。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20-09-28 18:33:3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