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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后,已经登报作废,购房合同近期又找到了,原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李** 浙江-温州 合同效力咨询 2020.09.28 01:26:13 357人阅读

购房合同丢失后,已经登报作废,购房合同近期又找到了,原合同还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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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登报作废的购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将登报作废的购房合同又找到了这个情况到房屋管理部门去咨询一下,原则上要等到公示期结束后补发新的购房合同,原购房合同已经作废。各地的政策不同,你还是到房屋管部门咨询一下。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合同消灭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020-09-28 01:27: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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