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款及赔偿是怎样的,想了解:退款或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款及赔偿的规定如下:
退款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无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及时退货,不符合的,可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且经营者应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一些特殊商品除外。退回商品的运费一般由消费者承担,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赔偿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