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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只要,就会给予立案受理。从来不会因为金额小就不给立案的。当然,立案时,立案法官可能会给分析诉讼成本,就是打这样的官司值不值得。可能会劝先协商,暂时不要。这都是正常的,但不是拒绝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必须受理。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020-09-27 02:14:1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