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要根据企业行业情况,有选择的填写,并不要求全部填写。依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本表列示申报表全部表单名称及编号。纳税人在填报申报表之前,请仔细阅读这些表单,并根据企业的涉税业务,选择“填报”或“不填报”。选择“填报”的,需完成该表格相关内容的填报;选择“不填报”的,可以不填报该表格。对选择“不填报”的表格,可以不上报税务机关。
所得税是核定征收方式,营业外收入要与主营业务收入合并计算缴纳所得税。
核定征收是对企业正常取得的收入进行核定,不含正常经营之外取得的偶然收入,企业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如资产转让收入、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等,在扣除对应的成本费用后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企业所得税,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对实行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将扣除取得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后计算出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换算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总额,填入报表的相应栏次;对实行定额征收办法的,直接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一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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