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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交强险过期三个月以上该怎样再次购买交强险

杨* 云南-楚雄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26 01:29:50 1481人阅读

摩托车交强险过期三个月以上该怎样再次购买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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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机动车交强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扩展资料: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决定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
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本决定自5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月21日共和国令第462号公布 根据3月30日《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2020-09-26 01:3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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