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尽管独资企业有自己的名称或商号,并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行为和参加诉讼活动,但它不具有的法人地位。其
一,独资企业本身不是财产所有权的主体,不享有的财产权利;其
二,独资企业不承担责任,而是由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这一特点与合伙企业相同而区别于公司。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属于的法律主体,其性质属于非法人组织,享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在责任形态方面独资企业与公司(包括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所谓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三层意思:一是企业的债务全部由投资人承担;二是投资人承担企业债务的责任范围不限于出资,其责任财产包括独资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和投资人的其他个人财产;三是投资人对企业的债权人直接负责。换言之,无论是企业经营期间还是企业因各种原因而解散时,对经营中所产生的债务如不能以企业财产清偿,则投资人须以其个人所有的其他财产清偿。此外,如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区别:
1.资本的来源不同。前者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后者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出资者不同。前者的出资者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个法人。后者只能是单个的自然人。
3.设立依据不同。前者依照外资企业法设立,后者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
4.责任承担不同。前者主要是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采取其他责任形式),后者为无限责任。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与自然人独资企业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大致如下:
1.投资主体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法人是相对于自然人而存在的,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然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或个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性化。一人有限公司,可能并不是一个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自承担。
2.法律形式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原因就是个人独资企业主体是自然人,自然人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享受民事权利的资格。
3.设立条件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额度是人民币10万元,股东一次性缴纳公司规定出资额。个人独资公司的设立没有规定最低出资额限制,只需申报人出资即可。一人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
4.税收缴纳规定不同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法律规定从1月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作企业停止征收企业所得税,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或者家庭。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由一个自然人投资,投资人以其投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都不具备法人资格。二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设立时的出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者家庭共同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只能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
2、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法律地位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法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
4、其他方面,比如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的要求等等也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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