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鸡西法律咨询 > 鸡西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质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质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黄* 黑龙江-鸡西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9.25 19:19:04 340人阅读

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质证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是否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行政类律师 鸡西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行政诉讼中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接受质证。当事人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应当出庭;鉴定人因为正当事由不能出庭的,经法庭准许,可以不出庭,由当事人对其书面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对于出庭接受询问的鉴定人,法庭应当核实其身份、与当事人及案件的关系,并告知鉴定人如实说明鉴定情况的法律义务和故意作虚假说明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重新鉴定:
(1)原告或者
第三人有证据或者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意见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的,应予准许。
(2)鉴定部门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的鉴定资格的或者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或者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或者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四十七条
第一款、第三款

2020-09-25 19:20:0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