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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
(三)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怀孕后,需办理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登记,登记以后持身份证和男职工社保卡在武汉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直接结算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未就业配偶不能办理生育津贴,男性配偶符合国家规定生育,男性单位缴纳生育6个月以上可以享受15天护理假津贴。
2020-09-21 15:0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