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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被他人使用是否属于个人的一种特许权被使用。如集邮公司使用个人肖像制作邮票而支付给个人的费用是否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李** 浙江-宁波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20 16:08:06 2385人阅读

肖像权被他人使用是否属于个人的一种特许权被使用。如集邮公司使用个人肖像制作邮票而支付给个人的费用是否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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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肖像权,是基于公民的肖像而产生的。肖像是以某个人为主体的画像或照片等。通过绘画、摄影、雕刻、录像、等艺术手段,在物质载体上再现某一个自然人的相貌特征,就形成了肖像。肖像的特征是具有完整、清晰、直观、可辨的形象再现性或称形象标识性。因此,如果某个画像、照片等载体的内容不能再现原形人的相貌综合特征,不能引起一般人产生与原形人有关的思想或感情活动,一般人不能凭直观清晰辨认该内容就是某一自然人的形象,这样的载体不能称为肖像。

2020-09-20 16:10: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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