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阜阳法律咨询 > 阜阳结婚法律咨询 > 妹妹冒用姐姐身份办理结婚登记,怎么处理三者“婚姻”关系

妹妹冒用姐姐身份办理结婚登记,怎么处理三者“婚姻”关系

周* 安徽-阜阳 结婚咨询 2020.09.20 12:43:06 494人阅读

妹妹冒用姐姐身份办理结婚登记,怎么处理三者“婚姻”关系

其他人都在看:
阜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阜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我国的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是登记主义,从1994年开始男女双方结婚只有到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婚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韩小妮冒用姐姐韩大妮的身份与张某结婚,在韩小妮与张某之间并没有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婚姻法解释三》
第一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韩小妮之所以能够冒用韩大妮的身份登记结婚,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履行审查义务时,存在瑕疵,导致将姐姐登记为结婚主体,故登记机关发放结婚证的行政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韩小妮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

2020-09-20 12:45:0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