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需要归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开发商一房二卖房屋归属
(一)若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即哪一份合同签订的日期在前则能优先拥有房屋的产权,即先签订合同的一方可以优先获得房屋的产权;
(二)两份合同都没有办理登记,其中一份合同已将标的物房屋交付。其中一份合同得到实际履行,体现了卖房人的意愿,这种履行也是合法履行,这时,已经接房的一方就可以获得房屋的产权,而不论签订合同的先后顺序;
(三)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过户登记,(不管房屋是交付了那一方),那么已经登记的一方取得了房屋的产权。因房屋的过户登记是物权变更范畴,按照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理,先办理登记的,在所有程序上签订的合同都能被确认的效力,而未办理登记的,只能选择向卖房人要求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专业解答遇到购房合同纠纷,我们得先看看具体情况,然后选个合适的部门来处理。这可能涉及到房地产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者法律服务机构。房地产监管部门主要管合同执行,让合同能按规定来;消费者协会能给我们提供维权指导,告诉我们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服务机构呢,就是给我们提供法律咨询,要是需要打官司,它们也能给我们支持。所以,遇到购房合同纠纷,我们得先了解情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来处理。
专业解答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其二、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
专业解答关于存在一房多售情形下房产归属问题的判定标准,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该房屋是否已经办理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已完成此类登记程序,则此房产应归属于已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者所有;反之,若未进行登记备案,那么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判断哪方支付了全部或者相当大比例的购房款项,以此作为决定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关键参考指标。另外,合同签署顺序亦可作为辅助性依据之一。
专业解答若车位有专属所有权和产权,可长期持有;若仅是房产附属且未拥有产权,通常会随房产流转。想保留车位,建议双方深入协商。车位产权判断依据是产权证书。“地面停车位”指小区地表划线标示的停车设备,需政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房屋单元所有者按份额共有小区土地使用权,地面停车位位于此土地上。
专业解答在房屋一房两售情况下,优先应将房屋权属交给率先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者。若无过户手续但完成预告登记,其权利优先。未过户且未登记者权利不及已实际占有者。有效合同签署方有权要求交付房屋,无效合同签署者可要求违约赔偿。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