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泰安法律咨询 > 泰安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房屋怎样分割一方不知情债务会影响分割房产吗

离婚房屋怎样分割一方不知情债务会影响分割房产吗

吕** 山东-泰安 离婚咨询 2020.09.19 20:09:47 386人阅读

离婚房屋怎样分割一方不知情债务会影响分割房产

其他人都在看:
泰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泰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意见】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 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文章开头举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恶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

2020-09-19 20:10:4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对第三人债权是没有影响的,如果该债务是个人债务,第三人可以直接找该债务人承担责任,若是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对于该债务,双方依然要共同承担。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约束双方的财产关系。若是该协议有以下情况则无效,对第三人而言,则可以请求确认无效,保护自己的利益。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判断根据是《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即如果财产分割协议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一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就有关纠纷向,主张协议无效。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符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应确认其无效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裁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虽划定了双方的财产,但对债务承担这个问题要则具体分析,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偿还则由相应方自己单独进行偿还。若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因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只约束离婚双方,债务承担的方面双方也可以约定,但债权人仍可要求两人共同偿还,同时,偿还的一方可根据协议就不属于自己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进行追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二、夫妻个人债务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偿还方式都有明确区别。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三、夫妻共同债务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子女不赡养老人,会影响房产分割吗

    专业解答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责任,涉及经济支持和生活照料。无论性别,子女都应确保父母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需求得到满足,确保他们在晚年享有尊严和关爱。分割财产不应成为未尽孝道的借口。

    2024.09.07 1080阅读
  • 离婚分割房产双方都买不起会影响分割结果吗?

    专业解答一般是不会产生影响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不管双方是否能买得起房子,只要是在续存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之后都是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的。

    2024.09.21 2813阅读
  • 房产证名字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专业解答如果房产证加名字后会在婚后分割财产时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是婚前购买了房产即使加了名字也是无权分割的,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加了名字后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则需要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去处理,任何一方不能未经允许就随意的转移。

    2024.08.07 3270阅读
  • 房产证名字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影响吗?

    专业解答如果房产证加名字后会在婚后分割财产时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是婚前购买了房产即使加了名字也是无权分割的,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屋加了名字后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则需要按照平均分割的原则去处理,任何一方不能未经允许就随意的转移。

    2024.09.09 3005阅读
  • 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吗?

    专业解答离婚房产分割对方不到庭会影响判决结果的,无理由缺席开庭审理的,法院和主审法官会做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决,这是一定的。对方在立案审理前不接传票那是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其它的送达途经送达的,既然已经开庭审理了那就说明传票以及相关诉讼文书已经送达了。

    2024.08.20 3671阅读
  • 房产分户后财产分割是否有影响?

    律师解析 房产分户后财产分割没有影响。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5.05.28 1419阅读
  • 房屋所有权证写谁名字不影响婚前婚后财产分割

    律师解析 不是的。 根据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只会分割共有部分,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再平均分割。 也就是说,被认定为个人的财产,离婚后是不存在平均分割的。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产权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即属于个人财产; 2.某一方父母在婚后全款的房产,并且产权证上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也属于个人财产; 3.婚后任意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只登记了自己的姓名,也是个人财产无法分割。

    2025.05.27 1143阅读
  • 房产证写谁名字不影响婚前婚后财产分割

    律师解析 不是的。根据规定,夫妻财产分割只会分割共有部分,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将不再平均分割。也就是说,被认定为个人的财产,离婚后是不存在平均分割的。 1.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且产权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即属于个人财产; 2.一个方父母在婚后全款的房产,并且产权证上只有自己子女的名字,也属于个人财产; 3.婚后任意一方全款购买的房产,只登记了自己的姓名,也是个人财产无法分割。

    2025.01.28 1142阅读
  • 子女不赡养老人,会影响房产分割吗

    2024.06.26 1303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