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有区别的,两者的前提不同、对象不同、法院不同、级别不同、作用不同以及发生原因不同。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辖的规定中,民事诉讼当事人认为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对其进行处理。
专业解答管辖恒定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是:管辖恒定是受诉法院不因标的额、地域的改变而改变;移送管辖是因受诉法院没有管辖权而移送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程序当中,管辖恒定包括两种,一种是级别管辖恒定,一种是地域管辖恒定。
专业解答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有管辖权转移需要有上级法院的同意,而移送管辖不需要上级法院的许可,可以在同级法院内进行。同时管辖权转移进行的是管辖权的转移。移送管辖指的是案件的转移。
专业解答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是:转移前提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受理法院不同、管辖级别不同等,对于移送管辖的级别并未规定,可以由下级移送到上级,也可以上级移送到下级,但管辖权转移必须由上级法院同意。
专业解答应诉管辖与移送管辖区别主要体现在概念不同、发生的时间不同等方面,在司法实践之中,也存在应诉管辖与移送管辖同时存在的情形,此时一般是应诉后法院又将管辖权移送给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 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范,凡存在多个同等层级法院同时拥有管辖权归属问题的案件,应首先由于首次接收该案之法院予以审理。 若在必要且合适的情况下,可将相关案件移送至主要犯罪发生地之法院进行审判处理。 这意味着,最初接手案件的法院享有优先的管辖权权益,然而当由主要犯罪地法院进行管辖更为有利于诉讼程序的推进与执行时,则需依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案件移送处理。
律师解析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两者间存在着诸多差异,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首先,在法律根据上两者有所区别,管辖权转移是由上级法院经过审慎决定或者获得其同意后实施;反之,移送管辖则无需接收移送法院的准予。 其次,在针对的对象上,管辖权转移所转变的主体为管辖权,而移送管辖则是将相关案件进行标的物的转移。 再者,在操作程序上两者亦有差别,管辖权转移是自具有管辖权限的法院向未享有管辖权之法院进行流动; 然而,移送管辖则恰恰相反,是从不具管辖权的司法机构向应有管辖权的司法机构转移案件。 另外,在法律效力上,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创新性和灵活性的补充与改变;相比之下,移送管辖更主要的功能在于纠正错误的审判过程。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引发两类程序出现的原因各不相同,管辖权转移正常情况下用于处理由于不便审理或复杂案情,以及涉及广泛的调查范围等因素导致原受理法院难以展开审理的案件;相反,移送管辖则常见于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自身缺乏相应的管辖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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