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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敬* 江苏-徐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20.09.18 15:19:33 1372人阅读

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移交检察院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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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案件移交到检察院。1999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对于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2020-09-18 15:21: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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