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拒绝签收传票,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20-09-18 14:47: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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