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以第三人知悉对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事实为标准,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是否送达第三人,执行时是否涉及第三人,以及第三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具体情形来判断。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的起算,可能晚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但不能早于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期间的,第三人提讼撤销权之诉的,不予受理。 例如:王某与前妻育有3个子女,前妻病故后王某再婚,与杨某结为夫妻,二人未生育子女。后因感情不和,王某与杨某在进行离婚诉讼,并对房产归属发生争议。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瞒着杨某,与自己的3个子女就涉案房屋权属分割达成协议,并通过诉讼方式取得了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杨某得知后认为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要求撤销上述民事调解书。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以第三人知悉对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的事实为标准,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是否送达第三人,执行时是否涉及第三人,以及第三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具体情形来判断。第三人撤销之诉期间的起算,可能晚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生效时间,但不能早于生效时间。超过六个月期间的,第三人提讼撤销权之诉的,不予受理。 例如:王某与前妻育有3个子女,前妻病故后王某再婚,与杨某结为夫妻,二人未生育子女。后因感情不和,王某与杨某在进行离婚诉讼,并对房产归属发生争议。离婚诉讼期间,王某瞒着杨某,与自己的3个子女就涉案房屋权属分割达成协议,并通过诉讼方式取得了出具的民事调解书。杨某得知后认为该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要求撤销上述民事调解书。 法条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轻伤指的是伴有或不伴有器官功能障碍的轻微损伤。此种损伤在受伤时或在治疗过程中对生命均无危险,劳动能力降低不超过三分之一。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刑法》[2]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民法通则》[3]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4]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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