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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火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有哪些

李* 浙江-台州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18 06:47:45 360人阅读

失火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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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犯罪只能由过失构成,而爆炸罪,在客观方面不仅限于上述情况,在主观方面一一般由故意构成。
例如,某县公社农场大队非法生产硝氨炸药。因设备陈旧,厂房也不符合炸药生产规定,又没有安全措施,该县公安局曾几次正式通知他们停止生产。但该大队拒不执行,继续生产,以致在生产中发生爆炸,造成六人当场被炸死、整个车间(十间房子)被夷为平地的严重后果。本案就属于危险物品肇事罪。

2020-09-18 06:49: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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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吗

    专业解答危险物品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危险物品肇事罪中,行为人对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往往是故意的,但对于造成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也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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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解答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管理法规,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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