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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土地分割依据

杨*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9.16 02:48:26 453人阅读

房改房土地分割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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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土地分割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分割转让登记。
“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购房者才成为该商品房名副其实的主人。

2020-09-16 02:5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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