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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抵押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抵押权人是银行),在执行中,若当事人达成和解,法院可否直接裁定注销抵押登记?

王* 广西-钦州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15 19:39:23 433人阅读

抵押权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抵押权人是银行),在执行中,若当事人达成和解,法院可否直接裁定注销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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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分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即只有登记了,抵押权才设立)和以登记为对抗要件(即使不登记,抵押权也照样设立,但只能对抵押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
1、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为: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进行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以登记为对抗要件的为: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进行抵押的,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0-09-15 19:41: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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