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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纠纷问题,你们事务所在乐清哪

ask****688 浙江-温州 其他咨询 2020.09.15 19:13:42 459人阅读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纠纷问题,你们律师事务所在乐清哪里,方便到您们所里咨询一下吗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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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杭州律师,可以电话咨询我的。

2020-09-16 15:29:37 回复


一、解决途径:
  
1、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如果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从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开始算,在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但是要注意: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遵循的基本原则:
  在实际的土地处理过程中,有六个基本原则必须遵守,这六个原则是作为解决纠纷的基本遵循规律。
  
1、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他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2、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家的地被用作道路了,或者荒废了,就不计算在内了。
  
4、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下去。
  
5、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一切以实际测量的标准为依据,而不是以承包本上的为依据。
  
6、公益用地占用的要分情况处理。
  在处理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做公益地: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处理这个问题有以下两种方法:
  
(1)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再计入承包地。
  
(2)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在如今土地纠纷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我们应该了解清楚关于解决土地纠纷途径和基本原则,这样子就可以在土地确权中,避免造成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可以与医院协商,如果无法认定一致,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调委调解,还可以法院起诉,建议不要浪费时间在与医院协商,直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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