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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方有探视权,我同意对方来家看孩子,但对方非要把孩子带家走住几天我不让她带走可以吗?

余* 西藏-山南 离婚咨询 2020.09.14 15:58:51 469人阅读

离婚后,对方有探视权,我同意对方来家看孩子,但对方非要把孩子带家走住几天我不让她带走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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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人民也应受理。
一般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由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2020-09-14 16:00: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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