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关于共同抚育子女,抚养权归属自然理应归双方所有。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问题,首先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彼此达成共识,确立由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责任、依次进行轮流养育模式,符合这种情况并且得到了社会认可,那么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孩子的监护人,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所属孩子的抚养权利。一般来说,采用这种方式可以极大地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无论子女被父亲还是母亲直接养育,他们仍然是双方共有的孩子。
专业解答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仍有探望权,但须在监护方同意下进行。若遇阻挠,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执行。探望权可能因探望权人自身健康状况、行为问题或与子女情感紧张而暂时冻结。在所有情况下,需确保探望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专业解答关于离婚后五岁孩子的抚养权,建议双方积极沟通协商。如无法协商,可向法院提出诉求,法院将兼顾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详细核查双方情况后裁决。原则上,婴儿期前由母亲抚养,之后则根据哪方提供更有利环境及孩子意愿决定。两岁以下通常跟女方生活,但如女方未尽抚养义务、男方坚持或孩子无法与女方共同生活等特殊情况,男方可接管。男方出轨时,抚养权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两岁以上则需综合考虑孩子意愿、双方经济条件等因素。
专业解答在离婚分居期间,未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根据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通常,有稳定收入的一方需支付月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若抚养多个子女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者则参考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特殊情况可调整比例。
专业解答分开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心理因素可能包括对孩子安全的担忧、对前伴侣的怨恨或不满、以及对自身掌控感的追求等。 然而,拒绝探视需有充分理由,如对方有严重疾病、侵害孩子权益、与孩子关系恶化等,这些都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间接扶养方在行使探望权时,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那么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律师解析 只要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就有探望权,和是否支付抚养费无关。 但是支付抚养费也是不抚养孩子一方应尽的义务,不管有没有探视都应该支付。 只有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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