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单独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会被判刑,是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则拘留、罚款,吸毒成瘾者会被强制戒毒两年。因此,第二次吸毒被抓也是一样的。只要未形成毒瘾的,都不会被强制戒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品、的。情节严重可对吸毒成瘾者需要实施强制戒毒。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一次嫖娼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如果
第二次嫖娼的,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第七条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
(一)年龄不满14周岁的
(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
(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第八条 对卖淫、嫖娼人员实行收容教育,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决定实行收容教育的,有关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填写收容教育决定书。收容教育决定书副本应当交给被收容教育人员本人,并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一次嫖娼被治安管理处罚后,如果 第二次嫖娼的,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 第七条 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 (一)年龄不满14周岁的 (二)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 (三)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1周岁以内婴儿的 (四)被拐骗、强迫卖淫的。 第八条 对卖淫、嫖娼人员实行收容教育,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决定实行收容教育的,有关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填写收容教育决定书。收容教育决定书副本应当交给被收容教育人员本人,并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通知其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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