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郑州法律咨询 > 郑州离婚法律咨询 > 离婚后,男方用威胁手段强迫女方同居并要求生孩子算不算强奸罪

离婚后,男方用威胁手段强迫女方同居并要求生孩子算不算强奸罪

马** 河南-郑州 离婚咨询 2020.09.13 09:31:41 391人阅读

离婚后,男方用威胁手段强迫女方同居并要求生孩子算不算强奸罪

其他人都在看:
郑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郑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你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020-09-13 09:33:4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没以暴力相威胁算强迫劳动罪吗?

    专业解答如果没以暴力相威胁,而是以其他的一些形式来对员工进行威胁的话,也是属于强迫劳动罪。如果员工被限制相关的人身自由或者是以奖金等工资来威胁其进行工作的话,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相关的申诉。

    2024.09.27 1754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