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在中国,土地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财产,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是公有制的基础,只有国家和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因此,任何企业或公司对土地的占有都不是所有者的占有,而是使用者的占有,企业或公司对土地享有的权利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当企业以土地出资的时候,所出资的标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
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实质上就是使用权从出资者向公司的转让,而依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能够作为财产权进行转让的只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如果集体组织欲以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投资,则必须首先将集体土地通过国家征用的途径变为国有土地,再从国家手里通过土地出让的方式获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然后,才能进行有效的投资。
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前者为各种社会组织基于其特定的社会职能从国家那里无偿取得,后者则是以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而有偿取得。以土地使用权出资,是土地使用者营利性的投资行为,因而只能以有偿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资,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只能由原使用人自己使用,而不能用于对外投资。
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因使用者的经营行为,土地使用权经常会背负如抵押权之类的权利负担,这种土地使用权不仅在权利的行使和处置上受到法律和抵押权人等其他权利人的限制,而且因其可能被其他权利人追索而在财产价值上发生贬损,甚至完全失去投资的价值。这种存在权利瑕疵的权利如用于出资,将使投资者或股东的出资变得不实,违反公司法所确定的资本确定原则,在内部会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在外部则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出资的土地不应背负权利的负担,而且,在出资之后,出资人亦应继续承担免除土地负担的义务。
专业解答土地使用权出资入股的一般流程是怎样的1.若注册资本中包含以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形式之一,则公司章程需对此项事宜予以明确规定;2.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认定的评估机构对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科学化评估;3.完成土地使用权在公司名义下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及合法登记;4.审慎关注非货币财产占总资产特定比例所涉及的法律风险。
专业解答中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拥有流转自主权,可依法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转让其土地经营权。这意味着土地经营权持有者有权依法进行股权认购,实现土地权益的合法流转与增值。
专业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及授权经营需遵守相关法律政策,需获相关部门许可。 国家通常以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作价注入新设企业,其土地使用权按出让规定转让、租赁和抵押。 所形成的国家股份股权,由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委任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管理与持有。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股有没有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部分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入股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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