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一方死亡,死亡一方的父母的财产,另一方可以有继承的权力吗
一、一般情况下,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
未按《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在同居期间死亡的,另一方是不能以配偶身份主张自己享有继承权的。这是因为未婚同居不具备“夫妻的名分”。
二、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继承的情况
(一)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三、同居期间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可以照赠与关系处理。
专业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之明文规定,若债权国或者债务国其中任何一方不幸离世,其生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抑或是债务便将由继承人逐一承袭。在此过程中,作为继承人将在承受继承的实际财产价值范围之内来履行其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算义务。换言之,如果被继承人所遗留下的财产价值不能够抵付相应的负债总额,那么身为继承人可以选择不必承担超出该评估价值之外的债务,除非是他们自愿作出额外偿还。
专业解答这取决于相应的具体情形。首先,若该死亡者离世后留下的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还款。
专业解答配偶一方离世后的婚姻关系问题在理论上,以法律为准则,如配偶中的任意一方离世,他们原本的婚姻关系便面临消散。但是,对于仍处于成长阶段的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岁)或无法独自承担生活责任的成年子孙而言,他们的父母依然具有抚养、教育以及提供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换言之,哪怕在某个亲生父母去世(或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剩下的一方也必须毫不松懈地继续承担起抚养家庭成员的责无旁贷的职责。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离世后,另一方承担遗留负债的问题,容易引起债权争议。这需要考虑债务的特性、夫妻双方的财产等因素。如果这笔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世配偶就有清偿责任;如果是离世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应该用他的遗产偿还,不够的话,在世配偶没有法律偿还义务,除非他愿意。
专业解答夫妻一方去世后债务承担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活着的一方需要连带清偿;如果只是逝者个人债务,就用其遗产来偿还。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就要在继承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如果放弃了继承权,就无需负责债务。总之,要根据债务的性质和继承情况来确定具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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