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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中的“着手”应该如何认定??

何* 吉林-辽源 人身侵权咨询 2020.09.11 18:11:00 335人阅读

犯罪未遂中的“着手”应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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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未遂中的“着手”应该如何认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盗窃犯罪案件中,盗窃未遂的情形不以犯罪论处,但是如果情节严重的未遂,则应当以犯罪论处。盗窃罪既遂与未遂的判断标准:采取控制说(失控说),失控,并不意味着被害人能找回被盗窃物,只要被害人当时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认为已经失控。即被害人通常找不到这个财物。例如,张三家中的钻石被保姆偷了,但是保姆将钻石放在天花板上,仍然是犯罪既遂。因为在通常情况下,被害人不可能去天花板上找钻石。因此在盗窃案件中,只要使被害人对财物失控,即构成犯罪既遂,反之则是犯罪未遂。

2020-09-11 18:12: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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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如何确定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

    律师解析 确定犯罪未遂中的“着手”行为的标准是: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已经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产生了现实危险性。如果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构成犯罪未遂。

    2024.10.01 86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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