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义务帮工人突发疾病死亡的,被帮工人应该在自己受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受到人身损害,被帮工人无论有没有过错,都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使被帮工人拒绝帮工人的帮助,在受益范围内也要给以适当补偿。所以,被帮工人是否需要赔偿关键是义务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是否是因帮工活动,以及被帮工人所获利益的多少。 相关法律可参考: 《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您好,针对您的发生义务帮工驾车致人死亡责任在谁问题解答如下,
一、义务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应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是考虑到帮工人是为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是不取报酬的,是一种出于亲朋好友的情况来帮忙的助人为乐行为。而被帮工人是受益人,帮工活动的结果是被帮工人获得利益。
二、义务帮工人致害责任性质上是替代责任,即被帮工人并非直接的侵权行为人,他之所以要担责是因法律的特别规定而对帮工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不对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加限制与约束,如果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帮工人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助人为乐、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现实生活中,与这种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没有出事,你好我好大家好;一旦出事,往往因约定不明确而对簿公堂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既伤了和气,又失了信誉,导致朋友反目,“老死不相往来”。中国有句古话,叫“亲兄弟,明算账”,所以在帮工的同时,都应当有充分的认识和具体的约定,这样,一旦出事对谁都好交代,不至于朋友之间“翻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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