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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房屋突然不明原因坍塌,这个问题找那些

ask****458 山西-长治 其他咨询 2020.09.11 09:49:15 386人阅读

老家房屋突然不明原因坍塌,这个问题找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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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对商品房的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因为商品房质量包鞋责任发生纠纷的,如果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2020-09-14 19:30:1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俞某与牛某是房屋租赁合同关系,牛某作为房主,对其租赁的房屋的质量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俞某租赁牛某的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房屋屋顶坍塌,事发时,双方均未向有关部门报案,也未对房屋屋顶坍塌原因给予鉴定,以致造成房屋屋顶坍塌原因不明,对此牛某不能证明房屋屋顶坍塌的原因是俞某吊顶、隔断造成的,故牛某应承担对房屋质量举证不能的责任,即承担因租赁的房屋屋顶坍塌造成原告损失的赔偿责任。同时,事发时,俞某和牛某对当时损坏的物品未予认定,也未经有关部门鉴定,以致事后牛某对俞某的损坏物品提出质疑,俞某也未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其毁坏物品均是事发时被损坏的。鉴于房屋坍塌造成损失客观存在,根据公平原则,牛某应对屋内常用的办公用品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赔偿,对其他物品也应适当赔偿。

雇主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显示:雇主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根据过错承担责任,故,用工单位应承担无过错责任。(3)、无论是劳动合同形式的用工关系还是劳务合同形式的用工关系,本质上都是通过使用他人劳动扩大雇主或用人单位的劳动范围或事业经营范围,用人单位或雇主随着劳动范围的扩大而获取收益,但同时也增加了提供劳务者因此受到损害的风险,从风险与利益相一致的原则,雇主应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4)、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以外,也存在各种形式的用工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而工伤责任对于用工者来说,是无过错责任,故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5)、我方在履行职务行为时,作为用工者的管理方,管理存在重大失职,且在事故发生后并未主动报警、未主动联系急救中心,未履行相关安全保障的附随义务,致使我方错过最佳治疗时间,造成伤残,作为雇佣者,明显比提供劳务者具有减少损害的优势地位,却未完全履行管理者的善良注意人的义务,故雇主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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