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法律意见】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如果已婚男女只是同居,不构成重婚罪,不是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不会受到处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违背了夫妻间忠诚义务,属于有过错方,如果导致夫妻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分割财产时过错方应当少分或者部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宾馆未参与组织,不承担法律责任。 现行法律并没有任何对未婚男女外出同住作出约束的规定,无论是《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旅游业治安管理办法》都没有这一方面的相关条例,与《婚姻法》也没有抵触的地方。 个人认为,男女入住宾馆,都是一种邀约和承诺,属于合同关系,旅馆可要求顾客出示结婚证,顾客便可避免万一查房而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当然顾客亦有权利不接受而另行选择住处。在现时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消费者有相当大的选择空间,在经济利益为首要的前提条件下,相信这一种规定会在旅馆渐渐淡化。所以,这种情况应由社会道德去约束,而不应由旅馆行业承担责任。
你好!应该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其重病和你宾馆的合理谨慎义务没有必要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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