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宁夏法律咨询 > 银川法律咨询 > 银川债务纠纷法律咨询 >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含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含什么

赵** 宁夏-银川 债务纠纷咨询 2020.09.08 16:24:46 488人阅读

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包含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银川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银川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
1.客观要件:
A、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
①赠与他人财产
②非正常压价
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
④放弃债权
B、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C、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D、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
A、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B、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1)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的方式行使。
(2)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规定提讼时,以债务人为被告,人民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
(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撤销权存在的除斥期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
(2)债务人:
A、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
B、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3)受益人或受让人:
A、应返还所受让的财产;
B、若其为恶意,也应适当分担费用。

2020-09-08 16:25:46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担保法、合同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权债务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债权债务律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点:1.客观要件:A、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包括无偿和有偿,具体行为有:①赠与他人财产②非正常压价③为原先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④放弃债权B、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C、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D、该处分行为必须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主观要件:存在恶意。所谓恶意,是指债务人明知其处分财产的行为将导致其无足够的财产清偿债务,从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然实施该行为。A、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B、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3.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1)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采取的方式行使。(2)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规定提讼时,以债务人为被告,人民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第三人。(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保全债权人的债权为限。(4)撤销权存在的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1)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撤销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2)债务人:A、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B、承担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3)受益人或受让人:A、应返还所受让的财产;B、若其为恶意,也应适当分担费用。

您好,关于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含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一、客观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可行使撤销权的债权是否必须已届清偿期?各国立法例及学说,见解不一。最高认为,人民在审查撤销权是否成立时,可以适当放宽该构成要件,不必要求债务履行期必须届满。(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一般处分行为可分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这里仅指法律上的处分,因为能成为撤销权标的的,一般只能是法律行为,并且还仅限于债权行为,物权行为是否可撤销,目前有争议。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如果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并没有成立或者生效,或者就是属于法律上的当然无效的行为,债权人对于这些行为都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这是债权人撤销权构成的一个重要判定标准。如果债务人资力雄厚,财产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即使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处分行为,债权人也不能行使撤销权。二、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在债务人实施无偿行为,即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情况下,由于第三人没有支付对价,因此可以推定债务人实施该行为是为了减少其责任财产,主观上具有损害债权的意图(这种推定在法律上称为恶意推定”)。除非债务人能够举证证明自己的这一行为并未危害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推翻这种推定。在有偿行为场合中,如何判断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恶意,一般存在观念主义和意思主义两种主张。观念主义认为,债务人的恶意是指债务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履行无资力从而有害于债权的后果具有一定的认为,不必有诈害的意思;而意思主义认为,不仅要有一定的认识,而且主观上要有诈害他人的意思,也就是说要有诈害债权人的意图。我国《合同法》基本上采取观念主义,其中对于债务人的恶意,只要举证债务人存在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就足以表明其主观有恶意。而对于受让人的恶意,则一般仅要求举证其知道明显的低价”即可,而不宜要求其知道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更不应要求第三人是否具有故意损害债权人的意图,或者是否曾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几种

    专业解答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一是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比如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二是这些行为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影响了债权的实现;三是该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四是如果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这一情况,也符合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2024.10.24 1971阅读
  • 撤销权构成要件包括哪些方面

    专业解答撤销权构成要素包括:债权人需对债务人拥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财产处置行为;这些行为影响债权人权益,可能使其债权难以实现或丧失。此外,当债务人与第三方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需具备恶意动机。

    2024.05.18 1366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