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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咨询下邯郸律师关于法定遗产继承人的顺序究竟是怎么排列的?

李** 江苏-连云港 遗产继承咨询 2016.12.17 08:02:55 253人阅读

我老丈人去世了,但老丈母还在,老人家名下有两个孩子。老丈人名下有三套房子,现在大家就房子如何分配的问题争论不休,所以我想咨询下邯郸律师关于法定遗产继承人的顺序究竟是怎么排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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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遗产继承人的规定当中,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须注意:生父母对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3、子女  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须注意:  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根据《收养法》第15条规定,收养须办理收养登记,未办理登记的,收养无效。)  1、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

2016-12-17 08:0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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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遗产继承人当中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2016-12-17 08:0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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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人一般可分为法定遗产继承人(包括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第一继承人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须注意:  ①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②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若死亡宣告的判决尚未撤销,其原配偶即使尚未再婚,也不享有继承权。

2016-12-17 08:02: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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