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三门峡法律咨询 > 三门峡房屋买卖法律咨询 > 小区绿化“缩水”业主该如何维权?

小区绿化“缩水”业主该如何维权?

庞** 河南-三门峡 房屋买卖咨询 2020.09.04 08:34:58 398人阅读

小区绿化“缩水”业主该如何维权?

其他人都在看:
三门峡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三门峡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按照您所描述的社区绿化面积“缩水”一事,可以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有关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可见,上述规定中“但书”的内容对您非常重要,虽然在签售房屋的合同中并未注明和详解“尊享特大街心花园”字样含义,不过开发商对街心花园的情况有事先规划也有说明和允诺,即便没有写入商品房买合同,也应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任意改花园为楼宇属于违约。  另外,依据《北京市绿化条例》的相关规定,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绿地比例不得低于30%,并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2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集中绿地,同时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对绿地面积和位置予以标明。因此,对于绿化用地面积低于30%的新建小区,市民可向市、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一经查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会依法予以处罚。

2020-09-04 08:35:5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律师解析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