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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由哪个决定

李** 浙江-绍兴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9.01 21:15:41 358人阅读

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由哪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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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由哪个决定问题解答如下, 回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即负责案件的审判人员,认为自己具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而主动提出的回避。另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回避,即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有回避制度法定情形之一的,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他们退出该案的审理,并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明。 如果是当事人申请的回避,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人民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如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之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希望以上回答能让您满意。

2020-09-01 21:16:41 回复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回避的,由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决定。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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