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的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的区别
不同于一般侵权的行为,应适用民法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两者的特点和区别如下:
首先,法律没有对一般侵权行为类型作出具体的规定;法律则直接规定了具体种类的特殊侵权行为。对于一般侵权的类型,民法通则只作了笼统的规定,而对于特殊侵权行为的具体种类,法律则作出了规定。例如《民法通则》第121-127条,产品质量法第41条。
其
二,侵权责任主体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特殊侵权行为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如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员,施工单位或者人员,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产品质量法里规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等。
其
三,主观构成要件不同。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也就是故意或者过失。而上面所列举的8类特殊侵权行为除了第125-126条规定的地面施工责任与建筑物责任采过错推定外,其余皆采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其他构成要件具备,都构成特殊侵权;过错推定也就是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除非行为人可以证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
其
四,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一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被害人一方承担,即一般侵权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结果,行为和结果的因果关系,都由被害人一方证明,如果有一个证明要件无法证明,则被告方不构成侵权行为。而特殊侵权行为的证明责任则由不一定全部由被害方承担,例如上述主观构成要件,如果法律还有具体规定,则其他构成要件也需要被告方承担,例如《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
(三)规定被害方不需要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其
五,适用法律不同。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两者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法律对特殊侵权有规定的,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从特殊法;法律没有规定的,则依照法律关于一般侵权的规定。
专业解答侵害名誉权主要涉及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来损害他人声誉,或者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降低他人的社会评价。比如在公共场合说坏话、不尊重他人尊严,或者在网络上故意散布不实言论攻击他人,这些都属于侵害名誉权。
专业解答特殊侵权行为有: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2、雇员受害赔偿纠纷;3、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4、产品责任纠纷;5、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6、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7、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专业解答(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利引起的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专业解答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有:国家机构和政府职员的职务侵权、雇员受害赔偿、雇主对员工损害赔偿、产品责任纠纷、高风险作业致人伤害赔偿、环境污染赔偿及地面施工致人损害赔偿等。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事特殊侵权行为种类是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
律师解析 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是“特殊侵权行为”的对称。 又称“直接侵权行为”。 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
律师解析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律师解析 商标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等。
律师解析 民事违法的侵权行为包括: 1、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这是侵权行为的最基本分类。 2、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这种分类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人数多少划分的侵权行为类型,一人即为单独行为。 3、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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