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河源法律咨询 > 河源行政处罚法律咨询 > 什么叫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什么叫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王** 广东-河源 行政处罚咨询 2020.08.31 07:06:09 424人阅读

什么叫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其他人都在看:
河源律师 行政类律师 河源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叫不予行政处罚情形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不予行政处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
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2020-08-31 07:08:0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哪些情形不予行政处罚

    专业解答行政处罚不予适用的特殊情况在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可对相关违法行为免予进行处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不会给社会公共利益带来严重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可以酌情予以豁免行政处罚;其次,当违法行为人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应当给予相应的宽容和理解,原则上不宜进行行政处罚;再次,对于那些因患精神疾病而无法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的人群,在其实施违法行为时,也应考虑到其特殊情况,给予适当的宽恕;最后,若违法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且在此期间内未被有关部门及时发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应再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024.10.17 1554阅读
  • 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专业解答中国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涉及未成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情况下的不予处罚。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经授权的主体执行,针对违法行政法律规范的相对方,前提是该行为在法律明确规定范围内。行政处罚具有法定主体、对象(非个体)、违法前提和法定罚则的特点,旨在制裁违法行为,与刑事、民事制裁及行政奖励许可行为相区别。

    2024.08.28 1979阅读
  • 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不予处罚的情形

    专业解答行政案件不予处罚的情况有: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者因无法识别或控制自身行为而违法;违法情形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实际损害;首次轻微违法且即时纠正;受害方证明被告无主观过失。这些情况可免于行政处罚。

    2024.08.03 2541阅读
  • 市场监管总局行政处罚不予公开的情形

    专业解答行政处罚处理结果若涉及以下情形将不在网络公开:未成年人受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公开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经济安全及社会稳定的,以及省级及以上行政执法机构认定不宜公开的情况。政府部门可选择公布全文或摘要性信息。

    2024.07.27 2601阅读
  • 行政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是哪些

    专业解答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是哪些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2024.02.27 1851阅读
  •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解析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2025.05.10 1315阅读
  • 行政处罚什么情形可以不予处罚?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2025.05.06 1003阅读
  • 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的情形有什么

    律师解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2025.02.18 1192阅读
  •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情形: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 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2025.02.10 1433阅读
  •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2025.02.07 848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