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成都法律咨询 > 成都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小额诉讼步骤适用范围2020最新规定

小额诉讼步骤适用范围2020最新规定

席** 四川-成都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8.31 05:40:07 441人阅读

小额诉讼步骤适用范围2020最新规定

其他人都在看:
成都律师 行政类律师 成都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您好,针对您的简易步骤的适用范围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一、简单民事案件应具备如下特点1、事实清楚,是非、责任明确;2、政策、法律规定明确,易于处理;3、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不大,争议容易解决;只有正确运用简易程序,才能直到事半功倍、方便当事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三、实施简易程序的条件(一)争议标的不大。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往往都有对争议标的的要求,一般的要求是争议金额应在一定的数额以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而《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的规定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二)案情简单.案情简单是适用简易程序的要件之一。案情简单意味着对该纠纷易于查清事实和分清是非,即易于进行审理。因此,在仲裁实践中,有些案件虽然超过了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争议标的,但由于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也同样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三)经双方当事人默示或者书面同意。所谓双方当事人默示同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排除对简易程序的适用。因此,在符合仲裁规则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标的金额时,即适用简易程序.而书面同意是指在争议金额超过仲裁规则所规定的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时,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在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也仍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64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是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本简易程序。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