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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抵押给我了,在房管局做过登记,有他项权证,能拍卖吗?法官不给拍怎么办?

陈* 河北-秦皇岛 抵押担保咨询 2020.08.30 09:39:14 304人阅读

已经到强制执行阶段,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抵押给我了,在房管局做过登记,有他项权证,能拍卖吗?法官不给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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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采纳《最高人民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抵债。第3条: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借款人或抵押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可以由申请人执行人(出借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第4条:申请执行人(出借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第5条: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仁安对只唯有一套住房抵押的借款人,采取换房安置,以大换小、以近换远、差价还债。

2020-08-30 09:4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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