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获得的信用卡、使用过期或无效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恶意透支(超出限额或还款期透支,经两次催收后三个月内仍不还款)等非法手段获取财物的犯罪行为。这些行为都违反了监管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监管法规,用非法手段诈取大量财产。常见行为有:伪造、变造信用卡,骗领信用卡,过期或失效卡仍使用,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卡,以及恶意透支。这些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
专业解答信用卡诈骗罪包括伪造信用卡、骗取信用卡、使用过期信用卡、盗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量刑的依据是金额:金额较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金额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至五十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解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金额三千元可以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的,就构成诈骗罪。
律师解析 其他诈骗罪是指,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 是一个比较概括的表示。
律师解析 一罪的意思就是数罪并罚。 也就是说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一起罚,但是惩罚比两个单一的罪重些,而比两者之和轻些。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要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骗术,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自愿地”交出财物。 3、主观方面,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直接故意。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要特征: 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3、主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 可见,两罪侵犯的客体都有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都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但二者还是存在明显区别: 1、客体不同: 敲诈勒索罪不仅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2、客观表现不同: 诈骗罪在行为上着重于“骗”,即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 而敲诈勒索罪强调“敲”,即实施了威胁、要挟、恫吓等行为。 3、受害人交出财物的主观状态不同: 诈骗罪受害人是受到欺骗后“自愿”交出财物; 而敲诈勒索罪受害人是因害怕“被迫”交出财物。 4、立案标准不同: 诈骗罪,数额较大为三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 数额特别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 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为二千元以上; 数额巨大为二万元以上。 5、刑期不同: 诈骗罪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而敲诈勒索罪最高刑期为10年有期徒刑。
律师解析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
律师解析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 (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 信用卡诈骗罪既侵害了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又侵害了银行以及与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其具体行为表现为: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 (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 (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是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财物的行为。 如使用捡得的信用卡。 (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信用卡的透支,是指持卡人在其发卡银行信用卡账户上资金不足或已无资金的情况下,经过银行批准,持卡人仍可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 在我国,各发卡银行一般均规定允许持卡人在一定限额内进行短期的善意透支。 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透支款或者在大量透支后潜逃隐瞒身份、以逃避还款责任的恶意透支行为则是犯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 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误用他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另外,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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