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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了一个二婚,老公之前有过一个女儿,前妻要求每一个月给抚养费,这个抚养费是我和老公共同的责任吗

吴* 海南-省直辖 子女抚养咨询 2020.08.29 21:47:19 438人阅读

我结了一个二婚,老公之前有过一个女儿,前妻要求每一个月给抚养费,这个抚养费是我和老公共同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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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二婚夫妻,对于一方之前已有的子女,若没有建立养父母/子女关系的,非血缘一方不承担抚养义务但是,有血缘关系的一方如果不是直接抚养子女的,应当给与相应的生活,医疗,教育方面的抚养费故,二婚后,你丈夫和前妻的女儿,如果和前妻生活,则你丈夫有义务抚养其满18周岁,费用由你丈夫承担由于婚内夫妻的收入都视为共同财产,所以实际上有可能你也负担了一定费用,当然,如果涉及到离婚,这部分抚养费用应当从你丈夫财产的份额里扣除

2020-08-29 21:4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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