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去世了村里想收回她的土地现在的土地法不是规定农村用地不是30年不变吗我想知道可以以此为依据不给村里自己继续承包吗?
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可以看出,采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在客体上具有局限性,即仅限于林地。如果承包人承包的是耕地、草地或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地应如何处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但需要指出的是,由此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没有相关司法解释出台的情况下,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2020-08-28 19:33:5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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